溝通情形-利害關係人議和
|
祥圃依據AA1000 SES 利害關係人議合標準(AA1000 Stakeholder Engagement Standards, AA1000 SES) 之「依賴性、責任性、影響力、多元觀點、關注張力」五大原則進行評估,為確保利害關係人鑑別之完整性,亦參考GRI 準則中所列出公司可能之利害關係人包括:商業夥伴、社福組織、消費者、客戶、員工與其他工作者、政府、當地社區、非政府組織、股東與其他投資人、供應商、公協會、弱勢群體等,以及同業的利害關係人來進行鑑別,透過外部專家依公司對該利害關係人之實際負面衝擊、潛在負面衝擊、實際正面影響、潛在正面影響,並參酌AA1000 SES 鑑別結果與高階主管進行討論後,整體總分大於10分者,為本公司之重要利害關係人。本公司與外部學者、專家討論後所得出6類利害關係人。分別為員工、客戶、股東和其他投資人、供應商、當地社區、政府機關。 |
.png)
.png)
.png)